乳腺癌的化疗药物有很多种,如环磷酰胺、5-氟脲嘧啶、新碱、秋水仙碱、阿霉素、阿糖胞苷,等等。但一般主张多种药物同时应用,也就是联合化疗,因为它比单一化疗药物更有效;更利于减少每一种药物的剂量,从而减少了各种药物的副作用;同时也防止了癌细胞耐药性的产生。 (1)由于化疗药具有一定的近期、远期毒性,如恶心,,骨髓,肝、肾功能损害,化学性肺炎,心肌损害及影响生育,甚至继发第二种恶性肿瘤等,因而用药前必须有病理或细胞学诊断,化疗药一般不作诊断性治疗,更不能作为安慰剂使用。 (2)凡年老体弱、卡氏(Karnofsky)评分在60分以下,发热38.5℃以上,或合并严重感染、严重贫血等,均不宜正规化疗。 (3)严密观察病情,凡治疗中因严重而影响水电解质平衡,或出现骨髓、药物性肝炎、心肌炎、化学性肺炎、肺纤维化、腹泻5次/日以上或血性腹泻等,应及时停药治疗。 (4)可单一用药,如环磷酰胺、阿霉素等,但几种抗癌药物联合应用,因单一药物化疗仅可取得20%~30%的近期疗效,极少达到CR者。 (5)所谓联合用药,要考虑药物作用于细胞的增殖周期的不同阶段,即细胞增殖周期的性药物和非性药物的结合;也要考虑癌细胞的生物学行为及分化程度;还要考虑药物对各器官的损害情况,避免对一个器官的重叠性损害等。 (6)化疗前要测定肝功能、血常规以及肾脏功能等。化疗中间对上述项目要定期复查。如果转氨酶升高,自细胞低于4×109L(4000/mm3),血小板低于80X109L(80000/mm3),发热38.5℃以上,或合并严重感染、严重贫血等,均不宜正规化疗。 (7)化疗期间,应给予支持治疗,注意肝功能和末梢血象,减轻各种中毒症,尤其强调中医中药治疗和增强免疫功能的治疗。可以“扶正补气”的中药,如高浓缩型灵芝孢子粉协同乳腺癌治疗。单以杀伤为目的的肿瘤治疗有很多缺陷,实际上也不可能杀光所有癌细胞。协同用药可以提升治疗效果,明显减轻放化疗的毒副作用。对于中晚期癌症患者,则可以改善病人体症,减轻痛苦,延长期。 由于化疗药物对机体的正常细胞具有相同的杀伤作用,以致化疗对乳腺癌的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相当接近,同时也由于化疗本身能宿主的免疫功能,当所投药物的免疫作用超过抗肿瘤作用,有时可对主要器官产生不可逆转的损害,应予以注意。 推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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