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懿慧/台北报导 为达无纸化,财政部国库署自2003年起推广电子支付,实施初期电子支付占总功课量比率仅30%,手机银行,直到今年7月份已达96,eID.38%,创实施以来单月份新高。而因电子支付限度额度目前为500万元,为使各机关便利作业以提高比率,国库署研拟再往上提升至800万元,预计11月底前定案。 依公库法第13条划定,可穿戴智能设备,各机关的支出应以集中支付方法处置,再由各该公库存款户内直接支付,对象包括中央机关及普通商民。在未采用电子化之前,需由各机关签开书面付款凭单,以邮寄或派员方式递送至国库署据以办理支付作业;2003年7月实施电子支付作业后,各机关可将付款凭单材料,透过网路连线,手机钱包,传递至国库署办理支付作业。 据国库署统计,视频人脸识别,申请电子支付作业者,在2012年仅有89.15%,2013年首度冲破九成,而在去年共拨款175余万笔款项、共3兆多元给各机关,其中就有95.21 %为电子支付,今年1月至7月也高达94.8%。 而电子支付实行初期的限额为300万,在2005年时调升到500万元,国库署官员表现,最近已发文给各机关对电子支付的限额晋升讯问看法,拟进步至800万元,预计11月底前断定。 目前约700多个中央机关,经破法院通过估算后,再由国库支付,受款人包含中心机关以及个别商民。 而电子支付实施后,每年可节省纸张用量670万张及碳粉匣220支,并以网路代替马路,减省各机关书面凭单邮寄用度或派员递送成本,受款商民也可提前2 ~3天获得应领库款,除了撙节政府整体支出达2,360万元,也节俭人事本钱近1,900万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