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网杭州8月28日电(记者韦慧、裘立华)为缓解癌症带来的疼痛,浙江省青田县一位六旬老人种起了罂粟,本为治病却因为法律被。8月下旬,浙江省青田县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,审理认为老人犯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 老人姓刘,是浙江省青田县万阜乡柘洋村人,子女常年在国外谋生,家里只有老伴相陪。2年前,老人被检查出患有癌症,吃药打针并未好转,而且经常疼痛难忍。 记者了解到,2012年11月,老人在和街坊邻居聊天中错误得知罂粟可以治疗癌症,她第二天就从一名男子那里用70元购买了若干罂粟种子,后将三颗罂粟种子种在自家田地内。2013年5月该地种植的罂粟被机关查获,经现场清点,老人种植的罂粟共1195株。 浙江省青田县审理认为,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达1195株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。但老人种植罂粟系误认为罂粟可以治疗癌症,主观恶性不大,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 法院方面提醒,由于法律意识不高,一些基层老百姓经常会触碰法律的红线,本意不坏,却给自己以及家庭带来悲剧。基层普法教育应该根据不同人群的特殊情况做细做实,同时,社会及家庭应该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。 推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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