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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名毒贩利用癌症晚期病人 贩卖医院开药获利

作者:文 来源:未知 日期:2021-1-28 12:31:27 人气: 标签:癌症晚期疼痛的治疗
导读: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,医生林某在不具备开“红处方”资格的情况下多次违规开药,且开出的剂量超出的最大限度。与医院中常见的白色处方不同,根据我国法律,品和第…

 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,医生林某在不具备开“红处方”资格的情况下多次违规开药,且开出的剂量超出的最大限度。

  与医院中常见的白色处方不同,根据我国法律,品和第一类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,业内俗称“红处方”。从两年前开始,904医院常州院区开出的多张“红处方”,牵出了一场套购品的乱局。

  今年9月23日,河南省台前县法院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,两名毒贩利用癌症晚期病人,在10个月的时间里,以镇痛为由从904医院常州院区套购管制品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超过4581片,贩卖获利。涉案的大部分药品是经该院区普外科医生林某开具“红处方”后流出的。

  一审判决,医生林某、涉案癌症病人、冒充病人“女儿”的取药者均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十二年不等。两名毒贩仍然在逃。

 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,医生林某在不具备开“红处方”资格的情况下多次违规开药,且开出的剂量超出的最大限度。同时,904医院常州院区在品的管理上存在诸多漏洞,如病人并未实际住院的情况下仍能开出管制药物、药品由他人代领无须检验身份……

  事情要追溯到两年前。2018年4月,一个操着山东口音的农民杨作青,到904医院常州院区普外科就诊。时任普外科主任汪晟(化名)回忆,杨作青是食管癌晚期术后患者,就诊时还拿着此前在一家医院的诊疗材料。他给杨作青做过检查,包括了此前手术的伤疤,确定 “材料是真的,病人也是真的”。

  据,杨作青已年近六十,山东人,文盲。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此案庭审中,他站在被告席上,身形枯槁,又黑又瘦,讲话也不利索,审判长向他发问时,他用一口方言结结巴巴地回了一句“知不道”。

  对于这样一个老农来说,他的这次异地就诊经历显得颇为奇特。据杨作青当庭供述,一个叫“索儿”的人此前通过电话联系到他,确认他是癌症晚期病人后,表示要带他去常州看病,一上管吃管住,连看病的钱都管,甚至“还给买了衣裳”。这样的“好事”杨作青自然没有,于是就乘上火车,踏上前往江苏常州的旅程。

  汪晟回忆,杨作青来医院时有一个戴着墨镜的人陪同,后来警方找他确认嫌疑犯身份时他才知道,此人就是杨作青口中的“索儿”——毒贩仇加索。

  就诊后,杨作青被收治住院,住院医林某成了他的管床医生。汪晟回忆,杨作青在病房一直喊痛,“天天躺在床上哼哼唧唧,他说痛啊,难过啊。”考虑到杨作青食管癌开完刀,确实会有肋间神经痛、癌痛等情况,普外科为杨作青开具了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,用于止痛治疗。

  ▲2020年8月19日,一审庭审中,杨作青向法庭供诉自己套购药品的经过。图片来源: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截图。

  据原卫生部2007年印发的一份《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》,二氢埃托啡是1991年上市的一种强效镇痛药,列入品管制,反复用药可产生耐药性和依赖性。最高检此前给云南省检察院的一份批复中提到,盐酸二氢埃托啡是……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,属“其他毒品”的范围。

  上述指导原则还提到,该药物“因依赖性强,目前临床上已基本不使用”。在距离904医院常州院区仅几百米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,肿瘤科一名副主任医师也向新京报记者,因盐酸二氢埃托啡具有强成瘾性,该院在临床上早已停止使用这种药品,而是用一些低风险中度镇痛药物替代。

  至于普外科为何仍然选择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来给杨作青镇痛,主任汪晟的解释是,病人称自己以前就吃这个药,吃别的药不管用,“当时也没有多想。”

  实际上,当时904医院常州院区也没有盐酸二氢埃托啡。普外科打了批件,层层审批到院长后,药剂科购进了这种药。

  5个月后,2018年9月,另一位来自山东的农民刘广聚来到904医院常州院区。几乎是同样的套,刘广聚也是被仇加索和另一名在逃嫌疑犯王存辉以“免费看病”为诱饵,带到了常州。据刘广聚当庭供述,“我在家的时候,王存辉找我,给看病,给两个钱儿,我有病,啥也不能干,当时就去了。”王存辉对他管吃管住,先后一共给过他8400元钱。

  作为一名贲门癌术后患者,刘广聚在普外科就诊后住进医院。汪晟说,刘广聚的病情“比之前那个(杨作青)要严重得多,躺在床上一个劲喊疼。我看了术后伤口,是真的病人”。和杨作青一样,刘广聚也使用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进行镇痛治疗。

  林某在供述中称,按照杨作青带着的其他医院的出院小结,是汪晟吩咐他使用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给病人进行止痛治疗。而自己作为住院医,并不具备开红处方的处方权,“我就是底下的小医生,写字这种事情肯定不可能主任亲自去写……就是由我在写字,然后交给主任签字就可以了”。

  对于是不是自己让林某使用的这种药,汪晟未做正面回应,但他承认,“我们医院只有主治(及以上)医生才有麻醉处方权的,需要我在加签一个。”“林某他开处方,拿到我这边审签,然后去拿药。”

  一名当时也在普外科工作的医生陈池(化名)告诉新京报记者,他们不具备红处方权限的医生是不能决定开这种药的。但究竟是不是汪晟决定的,陈池未给予明确答复。

  在林某家属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一段录音中,904医院常州院区的一名汪姓副院长在案发后与林某家属的沟通中表示,无开具红处方资格的林某在红处方开具的过程中“不是一个多大的违规”。

 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,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《品和药品管理条例》第38条,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品和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、考核,经考核合格的,授予品和第一类药品处方资格。执业医师取得品和第一类药品的处方资格后,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品和第一类药品处方。

  一位肿瘤学权威专家向新京报记者表示,在临床上,确实存在下级医生起草处方、有资格的上级医生签字的情况,但上级医生必须做到切实审核,对病人的病情做出详细的诊断,确定癌症发展程度、疼痛发展程度、疼痛来源,据此选择所要开具的药品种类、剂量、给药方式、给药时间等。

  据一审,涉案的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由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制造,规格为每片20微克。药品说明书显示,“(该药)允许使用的最大剂量一般为60微克(3片),一日180微克(9片),连续用药不得超过三天。”

  然而,医院处方笺显示,从2018年4月杨作青住院后的约6个月内,林某共为杨作青开具了该舌下片2521片。平均每天约14片。据林某当庭供述,该药品的用量在初期甚至一度高达每天20片。

  在一段林某家人提供的汪晟与林某律师的谈话录音中,汪晟向律师讲起当时的情况,杨作青入院后一直喊痛,初期的治疗方案中的确给他使用了超大剂量,也考虑过降低剂量,但病人不接受。考虑到病人已经是癌症晚期,出于“临终关怀”的目的,权衡之下,只得开具出这一系列超大剂量的红处方,持续了两三个月。

  上述肿瘤学专家表示,病闹不应该是医生或轻信的理由。正确的剂量使用方式应该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癌痛三阶梯止痛法——对病人的疼痛进行评估,确定疼痛量级,使用药品时从小剂量开始,逐次提升剂量,以确定病人适宜使用的剂量。

  几个月后,904医院常州院区的药剂科发现了药品使用剂量的异常。一审中药剂科工作人员黄家富的证词显示,药剂科曾经在当年月份的时候发现该药超剂量使用,医院采取了紧急措施,了该药单处方用量不得超过9片。

  到了当年9月刘广聚入院时,该药用量的确降了下来。处方笺显示,刘广聚入院5个月内,医院为其开出的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平均每天约8.5片。但为时已晚,截至药剂科发现时,医院已经开出去该药超过2000片。而截至案发,二人更是共计开出该药超过4500片。

  ▲2020年11月3日,904医院常州院区住院部中心药房墙上的工作制度。新京报记者 轩 摄

  杨作青供述,他一共只在住院之初的两天吃过共计8片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,而剩余的药“他(仇加索)一直收着……我也闹不清是咋回事。”

  除了被仇加索带走不知去向的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,就连杨作青自己也很快从医生的视线里消失了。杨作青供述,住院一周后,他就被仇加索安排出去住了招待所。此后,他在老家和常州医院院外一处出租房辗转,再也没回到医院。

  刘广聚的住院经历与杨作青几乎如出一辙。刘广聚供述,他前后在医院内住院时间只有25天,王存辉就让他回家了。住院期间开给他的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都被王存辉悉数收走。

  虽然人早已不在医院住院,但周红的证词显示,两人“住院手续还在医院里。”据一审,杨作青前后共办理过5次住院,刘广聚也办理过不止一次。

  之所以二人要在手续上保持“住院”的状态,是因为原卫生部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多份文件都曾明确,盐酸二氢埃托啡仅限住院病人使用,不得开给门诊病人。

  在病人的多次“住院”中,904医院常州院区的管理显示出“宽松”的一面。章彦萍在证词中称,杨作青的5次住院中,只有前两次在院内出现过,其余3次住院时本人就没有到场;她给刘广聚办理过2次出院和1次住院,但“没见过刘广聚这个人”。

  刘广聚更是在法庭上直陈,“医院管理特别松,林某医生没有见过我,入院出院都不用(本人)来办,都随便办。”

  这期间,原本只能在院内使用的管制药物被持续开出。处方笺显示,开给杨作青的盐酸二氢埃托啡一直持续到其首次住院的10个月后,即2019年2月28日案发。刘广聚的处方也开到其首次住院的5个月后案发。

  林某在庭审中解释,杨作青不在医院期间声称自己“腿断了”,不能返院。他曾向科主任汪晟汇报了这一情况,汪晟同意后便继续给杨开药,由“家属”带回,这期间开药的剂量根据一名男性“家属”通过电话描述的病人疼痛情况来决定。

  林某提到,他在病程记录中写明了“(病人)未在病房”,汪晟也签了字,但这种情况依然继续下去。上,证人徐松梅长的证词显示,她发现病人不在医院住院治疗时,曾让向医生反映过情况,但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。

  汪晟在电话中向新京报记者表示,“(原则上)病人不住院都是要写请假条的,(但)其实也没这么严格的”。在的证词中,他承认,病人出现实际未住院仍能开药的情况,是自己“管理不严造成的”。

  一家医院主任医师徐杰表示,在住院管理工作中,原则上不允许病人在办理了住院手续的情况下长期离院“挂床”,但在现实中,也存在有医院允许病人短时间离院的情况,但是不会允许超过24小时。而且,像盐酸二氢埃托啡这类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监管,他所在医院要求严格遵循“发药到手、服药到口、咽下再走”。

  周红的证词显示,最初杨作青、刘广聚偶尔来拿一次药,后来就由各自的家属来代领。杨作青的药多由其“女儿”领走,刘广聚的药最初由一名男性“家属”领走,后来也由杨作青“女儿”一并代领。2019年以来,二人药物均由杨作青的“小女儿”领走。

  事实上,这两名所谓的“女儿”姓魏,此前与杨作青并不相识。“大女儿”真名魏风婷,据一审,魏风婷在2018年夏天认识了仇加索,后经其介绍又结识了王存辉。她受王存辉的请求,去904医院常州院区替癌症病人取药,“共取了一百片左右,没得到什么好处,王存辉只是给了1000元左右的费”,于是她“就不想帮了”,把这份工作转让了出去。但是在的辨认中,杨作青辨认出她曾与仇加索住同一房间,二人关系似乎并不寻常。

  这份工作转让给了她的姐姐魏霞,也就是杨作青的“小女儿”。魏霞在法庭上供述,自己是2018年底从魏风婷手中接过这份取药的“工作”,“当时没有多想,又是俺妹妹,一看是那种大医院”,再加上魏风婷承诺每天给200元作为报酬,于是便欣然前往。

  两名“女儿”代领药物很顺利。在证词中称,“病人不在给家属很正常。”长徐松梅表示,领取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时,“他们的亲属不签字”。

  汪晟承认领药环节上,院内管理缺位,“她说我是他(杨作青)女儿,我们又不去查女儿身份证,最多是看病人的身份证嘛”。

  然而,按照法律,别说是盐酸二氢埃托啡这种只能在院内使用的管制类药物,即使是允许带出医院的品,代领也不能如此随意。

  《品、药品处方管理》第六条,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,代办人除了诊断证明外,还需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明、代办人的身份证明,且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上述肿瘤科副主任医师也向新京报记者表示,在他们医院,即便是允许带出医院使用的品和类药品,代领人也须带齐身份证、户口簿等证件接受实名审核,并在院内留存证件副本用于复核。

  对于取药人魏霞而言,这份“工作”或许因医院内疏于审核而轻松一些,但真正的压力还是来自于她的“雇主”。

  据其供述,取了几次药后,她因家中有事,想“辞职”回去照顾孩子。但仇加索很快打来电话,称魏霞代取的药品是“违禁药品”,如果她再推辞,仇加索将举报魏氏姐妹。在这种加之下,只有初中文化的魏霞只得继续从医院代领药品。直到魏霞案发,曾许诺给她的报酬仍杳无音讯。

  ▲2020年8月19日,一审庭审中,曾冒充杨作青女儿代领药品的魏霞坐在被告席上。图片来源: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截图。

  据,2019年2月起,河南省台前县警方发现线索后,先后将魏霞、杨作青、刘广聚、林某等人,仇加索、王存辉两人在逃。

  今年9月23日,河南省台前县一审判决林某、杨作青、刘广聚、魏霞4犯贩卖毒品罪,林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,其余三人被判有期徒刑8到12年不等。其余三人均表示,林某则当庭表示自己无罪。

  林某表示,自己并不知晓杨作青、刘广聚等人是贩毒,在整个过程中也没有从这些人身上获得过任何经济利益,而且自己没有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的处方权,杨作青、刘广聚的治疗方案也不是自己制定和实施的,因而是无罪的。

  一审中也认定,林某与杨作青、刘广聚“无经济利益”,但法院认为,杨、刘二人在医院套取盐酸二氢埃托啡的时间跨度长达十个月,且病人不在医院住院期间,林某仍继续为其开药,“主观上应视为被告人林某明知”二人套购后用于贩卖。因此,无经济利益“并不影响该案定性的成立”。

  林某的律师王卫东告诉新京报记者,林某在整起事件中,的确存在违规行为,但不足以构成犯罪。在庭审中,他指称检方用于推定林某“明知”的基础事实不足、不足,逻辑上存在跳跃。但这些意见没能被法庭采纳,林某的定性没能得到改变。

  对于整件事情,汪晟将其归咎于医疗行为中的监管不力,从而被利用漏洞,使用套了医院和医生。汪晟说,他曾问过林某,“你有没拿过好处啊,(林某说)没有”。

  陈池在与林某家人的通话中表示,就自己对林某的了解,“他绝对不会为了钱去做这个事情”,更“不存在‘明知’这一说,我们科室也没有人‘明知’,否则就不会有这个事情。”

  医法律师、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刘晔认为,根据案情,林某贩卖毒品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林某“是否明知”,而据目前检方掌握的并不能得出当事医生林某存在“明知”的结论,因而不能构成贩卖毒品罪。

  但他也表示,在本案中,林某违规开具红处方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行业规范,违反了医疗行业对于管控药品的相关规章制度,理应被吊销执业证书。

  案发后,904医院常州院区掀起了一场“整改”。汪晟也遭到了处理,离开医院,目前待业在家。“我这一年来也不好过,大会小会批。(要没这个事情)我最起码还能干十年。”

  一位院内医生向新京报记者表示,案发后,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就停用了,电脑上已经查不到该药物的库存。“杜冷丁也不用了。宁愿不用,测试你前世死因也不愿再出事情了。”汪晟说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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